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除雪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除雪车采购已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批复号为蜀道司发〔2021〕60号,项目业主为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叙威高速位于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过渡带之中山区,冬季冰雪天气频发,为保障运营后冬季车辆安全通行,减小应急救援和保通保畅压力,拟购买1台多功能除雪车。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除雪车供货和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CXC标段。
主要工程数量:1台。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0天内。
交货地点:叙威高速枧槽收费站管理中心。
质保期:整车质保期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不得少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代理商相关资料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
提供近一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销售合同时间为准),5辆多功能除雪车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能体现相关内容)。
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则应提供制造商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则提供代理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或两者之和。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全部网络截图)。
3.3.2 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等全部网络截图)。
3.3.3 投标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如果有)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起至今)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制造商信誉要求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代理商信誉要求相关资料。
3.4 其他要求
3.4.1 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车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3.4.2 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若设备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其参与投标的型号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若同一品牌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则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 2021 年 09 月 02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6 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栋18楼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5.2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不成功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5.4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5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shudaojt.com/)、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xggs.com.cn/)及四川泸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clygs.net/)网站同时发布。
5.6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栋18楼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不成功的。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注明所投标段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银行保函(原件)应按要求装订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并注明所投标段号。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到账。汇款凭证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shudaojt.com/)、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xggs.com.cn/)及四川泸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clygs.net/)媒体上发布。
9.评标结果公示
9.1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shudaojt.com/)、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xggs.com.cn/)及四川泸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clygs.net/)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 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 23 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 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第23号令修订)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本次评标将接受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人委派工作人员对评标工作进行监督。招标结果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投诉电话:0830-777125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9号5层4号
电 话:0830-7771258、0830-7771260
联 系 人:何先生
时 间:202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