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集美隧道运营期监控量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基础【2011】1753号),并以BOT方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的隧道监控量测及超前地质预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全线设计里程为K0+000~K66+617,路线长66.617公里。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值。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规模为路基土石方约1882.66万立方米,桥梁总长23494.5米/80座:其中特大桥4070米/5座,大中桥19424.5/75座,隧道总长11979米/12座:其中特长隧道3987.5米/1座,长隧道4943.5米/3座,中短隧道3048米/8座,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7座,涵洞、通道101道,天桥、渡槽6座,服务区1处。
2. 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集美隧道运营期监控量测。
2.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2.1主要包括隧道洞内监测及洞外变形体监测两大部分:①初支钢架内里监测;②初支或二衬混凝土应力监测;③二衬钢筋应力监测;④套衬钢筋(架)内里监测;⑤围岩压力监测;⑥初支与二衬间接触压力监测等;⑦洞外滑坡变形体监测等项目。
2.3 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标段号为:C6
服务周期:工期2年,工期自服务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至监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止(隧道完工后2个水文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③.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近5年(自 2011年6月起至今)需独立1座及以上每座单洞长度不小于1000m的公路隧道监控量测(包括单项隧道业绩或合同段包含隧道业绩),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效果监测项目1个及以上。
⑥.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联合体投标时,都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3.1款②项b条要求。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按废标处理)。在同一标段出现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作废标处理;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禁止投标期内(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或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 级以下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7:00在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处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等,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图纸及相关资料每份1000元。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rig.com.cn/)自行下载。
5.2投标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经收到。
5.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2)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上午09:20~09:30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上午 09:30 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书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九兴大道凯乐国际2栋10楼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集团指定评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同时提交公示资料的。
(4)投标文件密封及书写不符合要求的。
(5)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ri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并注明所投标段号。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四点前到账。
投标人在保证金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到招标人财务处换取收据,汇款凭证及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格式后附):
公示表 1. 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4-1)
公示表 2.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4-3)
公示表 3. 近五年(自 2011年6月起至今)在建或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4-5)
(2)公示资料的包封: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以及上述三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未能提交公示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及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补遗文件、评标结果和其它需要公示的资料在四川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rig.com.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rig.com.cn/)上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叙古高速古蔺收费站
联 系 人:金先生 、涂女士
联系电话:0830-7106317
时 间:2017 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