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变更备案、监测、监理、验收评估及环评验收调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以BOT项目方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筹集,招标人为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评验收调查、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工作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2.2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全线设计里程为K0+000~K66+506,路线长65.739公里。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值。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规模为路基土石方约1882.66万立方米,桥梁总长23494.5米/80座:其中特大桥4070米/5座,大中桥19424.5/75座,隧道总长11979米/12座:其中特长隧道3987.5米/1座,长隧道4943.5米/3座,中短隧道3048米/8座,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7座,涵洞、通道101道,天桥、渡槽6座,服务区1处。

2.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监测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其监测和监理工作服务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区域及其影响范围内,其工作内容如下:

2.3.1水土保持监理招标内容:
为全线水土保持提供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所在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的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达标监理及本项目水土保持影响报告书中所列的其他水土保持监理。

向招标人提交《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理规划》。

向招标人提交《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中有关内容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做好监理工作记录。

向招标人提交《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2.3.2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内容:
     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交、竣工水土保持文件)。
     按《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中有关内容开展工作,设立专项监测点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编制《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书》,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投标人参加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会。

2.3.3水保措施变更方案备案招标内容:

① 研究原批复水保方案和后续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现行法律、法规或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进行现场调查;

② 针对与原批复水保方案不一致的后续水土保持设计和已实施水土保持设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整改完善意见;

③ 编制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材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④ 与项目水土保持相关的其它事项(除水土保持检测与监理工作外)。

2.3.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内容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和验收技术报告等成果资料并报送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3.5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内容

① 对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环境现状及污染源排放情况调查,查清工程建设对声、水、生态、大气等环境要素的实际影响,分析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所要求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已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为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② 按照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技术规范及四川省环保厅批复的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环保验收,提交相应的环保验收成果资料以及编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政验收所需的各项相关资料;

③ 负责调查报告编制的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与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报告编制

(3)声环境影响调查报告编制

(4)水环境影响调查报告编制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报告编制

(6)大气环境影响调查报告编制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报告编制

(8)环境保护管理调查报告编制

(9)公众意见调查报告编制

(10)调查报告结论与建议

④ 参与、协调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验收。

2.4 项目工期:从签订合同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保变更备案、水保验收评估及环保验收调查等共五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影响评价)、环评经验的单位均可参加相应合同段投标。
    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

序号

  

最低要求资质

1

环保验收

环境影响评价乙级

2

水保验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乙级

3

水保变更备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乙级

4

水保监理

水土保持施工监理

5

水保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乙级

    3.1.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在本项目中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委托。

3.1.3具有2013年~2015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1.4近5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的经历。

3.1.5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18日至201632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府前街17号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合同处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416日9时30分前。地点为见招标文件补遗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lggzy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7.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不包含环保验收标段,仅对水保验收、水保变更备案、水保监理和水保监测四个标段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金天江

电    话:0830-7771264

传    真:0830-7771260

                                         

                              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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