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陈万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期:2020/11/27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23 11:00:19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泸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陈万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万春简历
陈万春,男,汉族,1955年4月生,四川泸州人,市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0月至1982年5月,在纳溪县棉花坡乡工作;
1982年5月至1986年8月,在纳溪县委办公室工作;
1986年8月至1990年4月,历任纳溪县江宁区委副书记、书记;
1990年4月至1991年11月,任纳溪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1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纳溪县政府副县长;
1993年3月至1996年7月,任纳溪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1996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泸州市纳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1997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泸县县委书记、县长;
2001年3月至2003年1月,任泸县县委书记;
2003年1月至2006年9月,任泸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泸州市政府副市长;
2011年10月至2015年5月,在泸州市委工作,保留正厅级待遇;
2015年5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