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禁止上高速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叙古高速路产管护大队“行人禁止上高速”宣传活动

日期:2022/02/18 浏览次数:

2月18日叙古高速路产管护大队联合“一路三方”深入辖区高速公路旁永乐镇和平村开展行人禁止上高速宣传教育活动叙古高速路产管护大队、高速公安、高速执法共10余人参加本次宣传活动。                  

正值春耕时期,行人上高速的情况频发叙古“一路三方”走进和平村委会普及“行人禁止上高速”相关知识耐心详细的向村民们解释行人上高速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向村民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惨剧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一条基本的安全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行人一旦上高速将给过往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会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普及民众1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村民们对“行人禁止上高速”和维护自身安全的意识。下一步,叙古高速巡逻管护大队也将加大值班巡逻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巡逻人员切实做好高速公路边网排查工作,把好入口关,及时修复边网制止行人通过破损缺口进入高速公路,有效净化路面行车秩序,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畅通保障高速交通安全。